近日,湖南长沙的朱先生找到某公司的设计师方女士,为他200平的复式住宅做装修设计图,双方2023年12月22日签合同约定,约定2024年1月28日前交付平面图、效果图和施工图,总价共6万。看到平面图后,朱先生支付了60%的费用,2024年1月23日,朱先生看到效果图后,吐槽设计“十分诡异、像鬼屋”。双方沟通修改过程产生矛盾,方女士回怼朱先生“审美差”。合同期最后一天,朱先生提出解约退款遭拒,对方理由是图纸已出。目前双方将对簿公堂,以法律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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