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有效化解用药风险,及时排除隐患,今年4月以来,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行政执法支队在执法检查中,发现部分偏远地区小卖部、小超市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,存在未取得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经营风油精、创可贴等药品的行为,目前已对4家涉嫌未取得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经营风油精、创可贴等药品的小卖部立案调查。
市场监管部门提醒,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,经营单位应按规定取得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,要从有药品生产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,进货时要严格建立和执行进货查验制度。此外,销售药品须建立完整的购销记录,注明药品通用名、规格、批号、有效期、厂商等信息。消费者也最好是去具备资质的正规门店购买。
版权声明:除非特别标注,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,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