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前,江苏的李先生通过一家婚介公司与张女士相识,两人一见钟情,李先生立刻根据婚介公司要求给付了25万元彩礼,随后两人很快登记结婚。然而,婚后仅1个月小两口就因矛盾分开,李先生向法院起诉,要求张女士返还25万元彩礼。张女士表示,只收到了婚介公司转交的10万元彩礼,且已与李先生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,彩礼不该返还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双方并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,均表示愿意离婚,张女士应当适当返还部分彩礼。最终,张女士返还了李先生7.5万元彩礼,并表示愿意配合向婚介公司追偿其余款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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